有意申請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的同學,請於 3 月 25 日(週二)至 4 月 1 日(週二) 期間,備妥申請資料並繳交至系辦。
申請前,請務必詳閱 「國立臺灣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」,確保符合申請資格與規定。
教務處公告辦法: 點此查看
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系辦,謝謝!